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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怎么管?江苏发文坚决遏制重交通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时间:2020-07-15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

  交汇点讯7月2日上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控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围绕江苏省安委会刚刚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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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汲取浙江温岭“613”事故教训,解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五厅局共同起草并以省安委会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联合管控危险货物运输。

  梅正荣介绍,面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新形势、新要求,《通知》的制定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这是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具体举措,是促进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通知》征求并采纳了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安委会的44条意见。

  ——《通知》主要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和作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三个领域提出了22条具体的管控举措。在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面,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排查,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开展危险货物车辆“挂靠”清理工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日常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举措;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和作业安全管理方面,从严格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市场准入,加强港口易燃易爆货种装卸、储存全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装车作业规程等三个方面提出了3条举措;严格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面,从严格审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条件,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航行管控,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检查力度等三个方面提出了3条举措。

  ——《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聚焦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严把“盯得紧、查得严、管得住”三项原则,紧扣企业、车船、人员、设施四个方面,在总结浙江温岭“613”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了几个方面的更严措施:为解决超速问题,提出对从事涉及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凡是发生2次超速行驶的,要暂扣从业资格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发生4次及以上超速行驶的,要立即吊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解决车辆挂靠问题,提出2020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挂靠车辆的清理工作。为解决电子运单填报不规范问题,提出严格、全面执行电子运单填报制度,并随车携带运单。为提高危险货物罐车罐体安全性能,提出各地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在用罐车罐体安全管理,罐式车辆罐体应当在检验有效期内装载危险货物,常压罐式车辆罐体要持有罐体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进行罐车年度审验时,应核查在用罐车罐体的检验报告,对于罐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罐车,运输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及复检,复检结论仍然为不合格的,交通运输部门应注销罐车道路运输证,并督促企业将车辆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公安机关凭相关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此外还布置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排查,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共同加强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超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动惩戒。同时还分别从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和作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方面提出了多条更严措施要求,切实提高危险货物运输本质安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表示,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监督指导,推动各地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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